职业病防治重在关口前移
华东健康网 发表时间:2012-01-12 10:54 全国人大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,备受关注的“职业病定义”一项或有较大改变,颈椎病、鼠标手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。对职业病“扩容”体现的是“治”,这显然是必要的。但要看到,“治”的前提是鉴定,河南打工者张海超为了证明自己得了尘肺病不得不“开胸验肺”等极端事例说明,职业病鉴定并不是那么容易。
相关法律规定,用工单位出具证明,劳动者才可在专业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。哪怕手持北京协和医院等多家医院的确诊证明,在这一规定面前,张海超也只能徘徊在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门外,定点检验机构说你不是职业病,你有病也变没病。这也是舆论所说的,应该对职业病鉴定“开胸验肺”。
还要看到,职业病的影响是长期的,发现是滞后的,当事人很难在短时间内觉察。最后当事人即使获得了赔偿,身体的伤害也已经形成。换言之,即使职业病“扩容”得到了落实,劳动者历经千辛万苦得到了赔偿,解决的也只是“治”的问题。这提醒我们,必须把“关口前移”,不让劳动者处于危险中。这里强调的,一个是知情权,一个是避免权。也就是说,劳动者应该知道自己从事工作的危险性,用人单位应该采取措施不让劳动者处在危险中。这就是“关口前移”,体现的是 “防”,做到了这两点,劳动者就会免于职业病困扰,也无需经历职业病鉴定、赔偿的艰难历程。
职业病高发的背后是劳动者权利保障的无力,劳动法不能真正落到实处,劳动者就随时有可能处在危险之中。从这一意义上说,职业病防治无法单兵突进,即使扩容,很可能也解决不了高发问题。因此,职业病防治应该把重点放在“防”上面来,尽一切努力让劳动者免于患上职业病。





